《表4 投资者保护与投资者反应》

《表4 投资者保护与投资者反应》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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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建设与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基于新《证券法》的事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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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展示了新《证券法》正式开始实施(2020年3月1日)的市场反应,以市场模型计算的新《证券法》实施日附近区间[-1,1]内的累计超额回报(S_CAR[-1,1])作为因变量,探究市场对不同特征公司的异质性市场反应。Panel A列示了公司违法违规风险的检验结果。可以看到,上市公司在2019年被监管机构处罚(Violation)与事件日累计超额回报(S_CAR[-1,1])负相关,上市公司在2019年收到问询函(CL)与事件日累计超额回报(S_CAR[-1,1])也负相关,而公司是否可被投资者根据新《证券法》诉讼索赔(Sue)与事件日累计超额回报(CAR[-1,1])则不显著相关。Panel B列示了信息环境的检验结果。深交所或上交所披露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考评等级(Info_Score)的系数为0.004,在1%的水平上显著,其他度量指标则不显著。Panel C列示了投资者保护的检验结果。可以看到,投资者保护的度量指标与事件日累计超额回报(S_CAR[-1,1])不显著相关。上述结果表明,由于新《证券法》的市场反应主要体现在审议通过日,实施日的市场反应并不显著,但实施日的市场反应方向与审议通过日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