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分样本回归结果:投资者保护、财务独立董事与盈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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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保护、财务独立董事与盈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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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7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在投资者保护程度较高的地区,投资者保护程度与真实盈余管理的回归系数为负,且在10%的水平上显著,说明法治水平的提升能够有效抑制真实盈余管理;但是在投资者保护程度较低的地区,投资者保护程度与真实盈余管理的回归系数为正,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说明法治水平的提升反而会促进真实盈余管理。综合对比可以发现投资者保护程度与真实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呈现为开口向下抛物线,当法制水平较低时,法制水平的提升并不能够抑制真实盈余管理,但是随着法治水平提升到某一程度,法律因素才会真正发挥效用,对盈余管理产生抑制作用。由于投资者保护程度与真实盈余管理的非线性关系,故而无法以模型13中财务独立董事比例和投资者保护程度交乘项的方式,检验投资者保护程度对财务独立董事与真实盈余的间接影响。不过表7和表8的结果均反映出在投资者保护程度较低的样本中,财务独立董事对真实盈余管理的抑制作用更显著,即财务独立董事和法治水平在抑制真实盈余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替代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