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对“其他类”鉴定的调整》
目前司法部发布了《物证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征求意见稿)》、《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征求意见稿)》,试图通过明确司法鉴定执业分类将一部分原属于“其他类”鉴定的事项进行拆解,归入原有“三大类”鉴定的分类体系中,具体如下表(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85068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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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25 |
作者 | 张凌燕、刘金文 |
绘制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