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3—2017年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的社会鉴定机构的鉴定业务量统计(3)》

《表1 2013—2017年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的社会鉴定机构的鉴定业务量统计(3)》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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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公益性的基本逻辑及其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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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社会鉴定机构、鉴定人承担公益性责任的范围,目前主要在司法鉴定领域推行。换言之,公检法机关为了解决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启动的鉴定,社会鉴定机构、鉴定人才需要承担公益性责任。在司法鉴定领域推行社会鉴定机构、鉴定人的公益性责任,主要原因,倒不仅是他们的日常鉴定工作超过一半的鉴定量都涉及司法鉴定(表1),而且在于司法作为国家解决社会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不能因为无法给付相关鉴定费用而被法院拒之门外,或者让公检法机关无法负担鉴定费用而无力查明案件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