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成立国家法医鉴定管理机构的问卷调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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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设立法医局的必要性及其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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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统一的法医鉴定管理体制成为当前大多数国家的改革趋势,近些年各国都逐渐通过不同方式加强对法医鉴定的统一管理[4],通过持续改革建立起适合本国国情的法医鉴定管理制度。国外法医鉴定制度为我国的统一法医鉴定管理机制带来很多有益借鉴,其中建立国家属性的公益性法医局、避免过度市场化及提高鉴定机构及执业人门槛、提高法医鉴定的权威性和中立性等经验尤其值得借鉴。目前,我国学术界在法医鉴定机构的公益性及侦查机关的中立性问题上取得了基本共识,由国家管理的法医局制度也具有较高的民意基础。在课题组2019年10月从全国公安系统、高校系统、社会鉴定机构法医鉴定人收集的922份有效调查问卷中,我国不同类型的法医鉴定机构基本支持与非常支持成立国家统一法医鉴定机构(法医局)的比例之和分别是公安系统88.35%、高校鉴定机构88.8%和社会鉴定机构84.69%(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