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广义社会科学研究的范式类型》
根据上述分析,下表1将法学及其周边的社会科学,16依照研究主题和分析方法的不同,分成四大区块。在主题维度上,我们区分“法律”和“其他社会领域”(如经济、政治、社会、人口等)。在分析方法维度上,如上述,我们区分规范分析和实然分析。这样的话,就形成了四大类的研究范式:对法律的规范分析、对法律的实然分析以及对其他社会现象的规范分析与实然分析——毫无疑问,这种划分是“法学中心主义”的,读者应该可以理解。
图表编号 | XD0018364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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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2.01 |
作者 | 张永健、程金华 |
绘制单位 | 台湾地区“中央研究院”法律所、台湾地区“中央研究院”法律所法律实证研究数据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法社会学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