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16~2017年不同征收环节各省消费税主要税目国内消费税收入增量及占当年税收总收入的比重》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税务年鉴》《中国贸易外经统计年鉴》等相关数据测算
具体地,我们以主要税目加总的数据进行分析(见表3)。从表3的结果看,无论是基于生产环节还是销售环节,“定基数、调增量”的改革都存在着部分地区增量为负的情形,这意味着一些省份难以在短期内保证上解基数的任务。从生产环节征收的消费税看,2016年有18个省份负增长,2017年也有14个省份负增长。少数省份年度缺口数额占其当年税收总收入的比重较大,如云南省2016年的缺口占其税收总收入比重高达10.16%。销售环节的结果显示,2016年25个省份负增长,2017年也有15省份负增长。这些结果表明,“定基数、调增量”改革模式会对部分地区短期财力产生负向冲击,需要考虑维持中央与地方财力稳定的综合措施。
图表编号 | XD00171468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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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01 |
作者 | 吴惠萍 |
绘制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