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部分OECD国家消费税性质税收征收环节》
资料来源:高阳,李平.部分OECD国家消费税的特征及借鉴[J].国际税收,2015,(5):18-24。
从国外消费税征收环节实际来看(如表1所示),消费税征收环节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其一,在生产、批发和零售环节都有征收消费税,但主要是在零售和生产环节。其二,在中央和地方同时对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时,中央会选择在生产环节征收,地方会选择在零售环节征收,如美国对烟草和酒课征消费税,联邦在生产环节课征,州在零售环节课征(高阳和李平,2015)。其三,对机动车、奢侈品、特定服务等主要是在零售或服务提供环节征收,这很大程度上是与征税对象的特征相一致,这样的制度安排也具有征管的可实行性和便利性。
图表编号 | XD00130562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2.15 |
作者 | 李建军、屈丁林 |
绘制单位 | 西南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