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2—2016年OECD国家商品和服务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

《表2 2012—2016年OECD国家商品和服务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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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税问题:探究拓展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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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OECD网站(http://stats.oecd.org)。

目前我国间接税的比重仍占据着税收的主体地位,若加上关税等具有流转性质的税种,我国间接税的实际占比接近70%,而OECD国家间接税与直接税的占比均保持在50%左右(见表2),其中象征着间接税主体位置的商品和服务税在OECD近五年的核算中一直保持在30%至33%之间。如此对比之下,我国失衡的税收结构不仅削弱了政府控制物价水平的能力,缩减税收与居民之间的对接渠道,使得国内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高于实际水平,而且在国际贸易中会因为“嵌入”分量的差异导致境外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产生“反差”与“倒挂”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