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要求标示的食品种类》
联合国粮农组织(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FAO)规定了“八大类”致敏食品,包括含麸质的谷物、甲壳类、鱼类、蛋类、花生、大豆、奶类和坚果类,它们可引起90%以上的食物过敏反应[18,19]。各国和地区结合本地区居民过敏源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在“八大类”上进行了增减,制定了符合国情的过敏原标示法规(表1)[20,21]。欧盟由于成员国众多,故在“八大类”的基础上增加了6种要求标示的食品;而韩国和日本的人种和表1中其他国家均有明显差别,故在要求标示的食品种类上也有显著区别。
图表编号 | XD00170882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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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25 |
作者 | 宁晖、房芳、邵亮亮、应美蓉、杜文凯、赵美凤、杜京霖 |
绘制单位 | 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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