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基于过程性评价的考核方式》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强调教学评价要从“教得好”向“学得好”转变,把学生学习效果作为检验教学效果的尺子,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发挥课程考核对教学效果的反馈和引导作用,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提高学习成效[1]。课程考核方式的改革,要实现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相结合、注重过程评价的考核方式,减少期末考试一卷定成败的现象。因此,课程教研组基于过程性考核方式,将课前预习、课堂讨论、随堂测试、小组作业、实验技能、调研报告等纳入考核中,将期末考试成绩比重降为50%[8]。具体为课程成绩=出勤(5%)+课堂表现(5%)+课前作业(5%)+课后作业(5%)+小组汇报(10%)+调查/实验报告(20%)+期末考试(50%)(见表1)。教学过程中,对每项成绩及时登记,且反馈给学生,使学生能及时调整学习态度和学习方式,也让教师及时掌握学生学时情况,调整教学方式。
图表编号 | XD00169185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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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
作者 | 席溢、姚红艳、陈玉连、陈超 |
绘制单位 | 贵州大学动物科学学院、贵州大学动物科学学院、贵州大学动物科学学院、贵州大学动物科学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