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不同教学水平教师在学生课堂使用手机行为及各因子上的差异(M±S)》

《表6 不同教学水平教师在学生课堂使用手机行为及各因子上的差异(M±S)》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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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水平与大学生课堂使用手机行为的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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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示P<0.05,**表示P<0.01。

为考察不同教学水平教师在学生课堂使用手机行为及各因子上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对教师教学水平进行从低到高排序,按照得分高低将教师教学水平分为高分组、中分组和低分组。以教师教学水平为自变量,学生课堂使用手机行为为因变量,运用方差分析考察三组不同教学水平教师在学生课堂使用手机行为上的差异。表6显示,F值为9.083,P=0.000<0.01,达到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差异,即不同教学水平教师在学生的课堂使用手机行为上存在显著差异。其效果量,说明教师教学水平能够解释学生课堂使用手机行为变异量的3.15%。考察三组不同教学水平教师在持续性、依赖性、影响程度和情绪反应4个因子分上的差异,方差分析结果表明,三组不同教学水平教师在持续性、依赖性、影响程度和情绪反应4个因子分上均达到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性差异(P<0.01)。其中,在持续性因子上的效果量为:;在依赖性因子上的效果量为:;在影响程度因子上的效果量为:;在情绪反应因子上的效果量为:;J.Cohen认为,当η2=0.01时属于小的效果,当η2=0.06时属于中等效果,当η2=0.14时属于大的效果。以上η2值均小于0.06,也就是说教师教学水平能够解释大学生课堂使用手机行为四个因子的变异量都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