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中美“轮胎特保”案对股价的影响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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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摩擦与股价波动——基于中美“轮胎特保”案的“准自然实验”检验》
注:“***”“**”“*”分别代表1%、5%、10%的显著性水平;括号中的数字为标准误。由于篇幅所限,仅报告了主要解释变量,其他报告备索。表2~表6与此相同。
此外,DID估计有效性的前提之一是实验组和控制组在政策或措施发生前具有平行趋势。为了提高DID估计的准确性,对实验组和控制组的股价进行平行趋势检验。由图2可知,案件发生前,实验组股价的平均增长幅度大部分大于控制组,而在案件发生第5期以后,实验组股价的平均下跌幅度绝大部分明显大于控制组。因此,使用DID模型来检验在中美“轮胎特保案”对企业股价的影响,满足平行趋势假设的前提条件。
图表编号 | XD00150599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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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01 |
作者 | 李众宜、张鹏杨、李双杰 |
绘制单位 | 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