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中美“轮胎特保”案对股价影响的稳健性检验》

《表2 中美“轮胎特保”案对股价影响的稳健性检验》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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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摩擦与股价波动——基于中美“轮胎特保”案的“准自然实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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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冲击对股票市场的影响存在滞后性(Hou,2007)。笔者在研究贸易摩擦对股价的影响时有一种担忧:贸易摩擦事件向经济层面,尤其是向股市的传导存在时滞性,因此贸易摩擦所呈现出的影响可能是对若干期以后股价的影响。基于以上担忧,在此次稳健性检验中考虑了影响的滞后性,采用的方法是:选取上市公司股价后1~3期分别作为被解释变量,重复式(2)的DID模型估计,结果在表2列(1)~列(3)显示。表2列(1)~列(3)交叉项系数表明,无论采用股价的后1期、后2期还是后3期,中美“轮胎特保”案对与美国相关的中国轮胎贸易企业的股价均存在显著的负向作用。这一结论也支持了上文的回归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