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收入确认政策、薪酬-业绩敏感度与软件公司创新能力的回归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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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契约设计与公司创新能力——基于软件上市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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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括号内为t值;***、**和*分别表示在1%、5%和10%的水平上显著。

为了分析收入确认政策、薪酬-业绩敏感度分别对软件公司创新能力的影响,利用模型(2)进行回归,结果见表4。表4的列(1)、列(2)为完工合同法(PCM=0)子样本的回归结果。从中看出,薪酬业绩敏感度(PPSit)的回归系数不显著,表明以业绩指标评定高管薪酬对公司创新能力无影响。表4的列(3)、列(4)为完工百分比法(PCM=1)子样本的回归结果。从中看出,薪酬-业绩敏感度(PPSit)的回归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使用业绩指标作为高管薪酬确定的依据有助于推动公司创新。列(5)、列(6)展示了全样本的回归结果,收入确认政策与薪酬-业绩敏感度交乘(PCMit×PPSit)的回归系数分别在10%和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本文的假设H2得到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