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董责险与薪酬业绩敏感性回归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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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管理层激励与企业创新——基于A股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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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验证董责险发挥监督效应提升薪酬业绩的敏感性,本文从代理成本的角度进行了分组检验。理论上说,如果引入董责险能够发挥保险人的外部监督作用,那么对于代理成本较高的企业,董责险的监督效应该更强,薪酬业绩敏感性的提升会更加明显。借鉴王明琳等(2014)的做法,本文用管理费用率衡量代理成本,计算方法为管理费用除以销售收入,用以反映代理行为实际产生的成本,包括监督成本和管理者在职消费等。根据代理成本的行业—年度中位数进行分组回归,结果见表8的第(3)至(6)列:DOI×Roa和Time×Roa的系数在高代理成本组显著为正,而在低代理成本组不显著。这与上述分析相符,说明董责险能够发挥监督作用,从而提升企业薪酬业绩的敏感性。薪酬与业绩的高敏感性能够激励管理者为了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提升了薪酬激励效果,可进一步促进企业的创新产出。这一方面解释了董责险与薪酬激励之间互补效应的原因;另一方面,也揭示了董责险监督和激励作用之间的内在联系,即监督也可能导致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