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二统编教材三四年级对习作“写清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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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语文要素为核心的单元整体备课策略——以统编教材四年级下册第六单元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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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难看出,本次习作的“写清楚”较以往有更清晰的衡量指标。一是习作内容上,不是把事情的过程写出来就可以了,还要增加“遇到的困难”“有趣的经历”以及当时的心情或感受,这样习作的内容变得相对丰富一些。其次,在叙事顺序上,除了用以前学过的关联词来安排顺序外,还要根据表达的需要,或按事前—事中—事后的顺序写,或按时间先后顺序、地点变换、事情的不同方面等顺序写;同时,还可以把感受与经历糅合在一起写,或按先事例后感受的方式写。其三,在构篇形式上,可分段,也可不分段。因为分段是高年级的要求,语文新课标强调第三学段要“能根据内容表达的需要,分段表述”,统编教材也有相应的练习设计。但由于四年级学生经过几年的阅读和习作实践,既有段的概念,也有分段的习作尝试,因此,本次习作分段或不分段,可由学生自主选择,不做强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