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有关预算审查及监督范围的规定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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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人大预算监督权力考察——以30个地方预算监督条例(决定)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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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实行全口径预算,将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是代议机关监督政府的重要途径(华国庆,2014)。表2列举了地方人大有关预算审查及监督范围的具体规定。从内容上看,12个省市规定提交的预算草案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和收支平衡表等。从原有的“一本账”到现在的“四本账”,人大对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审查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