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立法法》《监督法》规定的审查提请主体类型》

《表1《立法法》《监督法》规定的审查提请主体类型》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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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审查程序三大板块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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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机制是宪法审查活动进行过程中所面临的第一个关键环节,只有满足了各项筛选要件,才可进一步展开备案审查或继续实质性审查,进而得出符合或违反上位法乃至合宪或违宪的实体结论。这道门槛的高低,既是对备案审查供给问题的国家判断,又直接影响着备案审查申请者的监督权或获得权利救济等相关权益能否在备案审查中获得充分的保障。由于筛选机制的审查仅是形式性审查,旨在筛选备审案件,并不具体而微地深入实体问题,由此可将备案审查程序视为“筛选性审查-实质性审查”并联而成的“二元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