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案件二违法犯罪事实》
案件一,共21起违法犯罪事实,其中2起窝藏事实,非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案件二,共28起违法犯罪事实,其中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窝藏、诈骗、容留他人吸毒等12起事实未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
图表编号 | XD00119052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10.20 |
作者 | 吴海潮、胡公枢 |
绘制单位 |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检察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案件一,共21起违法犯罪事实,其中2起窝藏事实,非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案件二,共28起违法犯罪事实,其中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窝藏、诈骗、容留他人吸毒等12起事实未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
图表编号 | XD00119052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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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20 |
作者 | 吴海潮、胡公枢 |
绘制单位 |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检察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