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9 2017年云南省894件传染病防治机构查处案件的违法事实使用率及构成情况(1)》

《表9 2017年云南省894件传染病防治机构查处案件的违法事实使用率及构成情况(1)》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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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卫生监督机构案件查处违法事实使用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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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实际使用的8项违法事实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未依据职责采取、承担传染病疫情的预防控制措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未按规定提供医疗救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违反病历管理规定;违反《中华人

传染病防治共查处案件894件。可用有效违法事实18项,实际使用10项(55.56%)。违法事实使用频次较高的前三项为“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52.68%)、“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45.53%)和“违反《艾滋病防治条例》的规定”(2.13%),前三位使用频次为100.34%(见表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