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2017年云南省4件职业病防治机构查处案件的违法事实使用率及构成情况(1)》

《表7 2017年云南省4件职业病防治机构查处案件的违法事实使用率及构成情况(1)》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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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卫生监督机构案件查处违法事实使用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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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实际使用的4项违法事实为:未经批准或超出批准范围从事:a职业健康检查;未经批准或超出批准范围从事:b职业病诊断;未取得资质认可或超出资质认可范围从事;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职业病防治机构共查处案件4件。可用有效违法事实7项,实际使用3项(42.86%)。违法事实使用的频次为“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75.00%)、“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履行法定职责”(25.00%)和“其他违法行为”(25.00%),三者的使用频次为125.00%(见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