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一2 0 1 8 年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实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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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领域民事检察权的运行现状及优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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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诉前程序的运行情况来看,大多数案件通过诉前程序就能够有效解决,最终只有少数案件进入了诉讼程序。从各地检察机关的具体做法来看,履行诉前程序的具体方式较为多样,主要包括诉前检察建议、支持起诉、诉前公告、督促起诉等。从诉讼请求的类型和内容来看,除了传统的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以及赔礼道歉等请求类型外,一些地方的检察机关开始尝试提出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并且获得了法院的支持。从结案方式及裁判结果来看,除了常见的判决方式结案外,部分案件采用调解的方式结案,且通常能够在短期内履行完毕。在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的胜诉率极高,不少地方检察机关的胜诉率达到了100%。从工作重心和方式创新来看,很多地方的检察机关都开展了有关公益诉讼的专项活动,浙江省检察院发布了全国首个公益诉讼白皮书,河南省检察院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公益诉讼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