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复配盐感官评价标准》
采用直接评分法,以精制盐最适浓度为标准参比液,时间定为10∶00~15∶00,每个样品在同一天上下午各评1次。在进行感官评定实验之前至少1h之内,除纯净水外,感官评定人员不得进食其他食物和饮料。所有评定人员对溶液的咸度和口感进行评分。每次品尝量为5mL,每次评定结束后用去离子水漱口,且两次评定之间间隔60s。评价标准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14010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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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10 |
作者 | 刘宏兰、何计国 |
绘制单位 |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