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风险投资持股比例、会计信息透明度和代理成本》
表5和表6列出了风险投资、会计信息透明度和代理成本三者的回归结果(考虑文章篇幅,仅列出核心解释变量的回归结果)。模型(5)是衡量风险投资自身的公司治理效应,表5的结果显示,IPO前VC的系数是-0.120(1%的显著性水平),IPO后风险投资的系数为-0.243(1%的显著性水平),表明风险投资自身的公司治理效应就很强,其参与能够对企业管理层行为积极监督,缓解投资者与管理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企业的代理成本,假设H4成立。模型(6)是衡量会计信息透明度的调节效应,结果显示,无论是IPO前还是IPO后层,VC和Tran的交叉项均不显著,表明会计信息透明度对风险投资和代理成本的调节作用并不成立。模型(5)、模型(7)和模型(8)是衡量会计信息透明度的中介效应,模型(5)的结果表明,风险投资对代理成本的影响显著为负,模型(7)的结果也显示,风险投资对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影响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为正,且模型(8)的结果表明,当风险投资和会计信息透明度同时作为解释变量时,风险投资对代理成本的影响程度分别是-0.106(IPO前)和-0.202(IPO后),小于模型(5)中风险投资的系数-0.120(IPO前)和-0.243(IPO后),且模型(8)中VC的系数也显著(10%的显著性水平),这说明会计信息透明度具有部分中介效应。实证结果表明,有风险投资参与的目标企业,风险投资机构的监督和认证职能能够提升企业的会计信息披露水平,即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透明度,而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的提高,会进一步降低企业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减少企业的代理成本。由此,为了提升企业上市前和上市后风险投资对企业的公司治理效应,风险投资更应该积极发挥自身的监督认证作用,并不断提升目标企业的会计信息透明度。表6的结果与表5基本一致,说明随着风险投资持股比例的增加,风险投资的公司治理效应更加显著(1%的显著性水平),会计信息透明度的部分中介效应仍然成立。
图表编号 | XD00110488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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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31 |
作者 | 马宁 |
绘制单位 |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