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不同目标人群社会建构结果的差异》
注:X2=39.97,P<0.01。资料来源:作者计算和制作。
从社会建构的正-负来看(表7),随着网约车被“锚定”在出租车行业,获得更多的正向社会建构(“正”向社会建构残差值为2.6,三者中最高)。出租车虽然在公共利益话语方面获得了很多支持,但是在改革话语下,面临更多的争议(“正”“中”“负”向的社会建构残差值都处于三者中的中间位置)。相较而言,在合法性话语下,诸如“私家车用打车软件运营是非法的”,以及安全话语下,如私家车“危害了乘客安全”,使私家车更多地被建构为负向的(“负”向社会建构残差值高达11.9),这样的困境并没有因为网约车的合法化发生改变。
图表编号 | XD00100995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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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15 |
作者 | 蔡长昆、王玉 |
绘制单位 |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