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打车软件、专车和网约车社会建构的差异》

《表3 打车软件、专车和网约车社会建构的差异》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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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建构政治”:理解我国“顶层设计-地方细则”——以网约车政策过程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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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从话语框架来看,针对网络约车政策的目标人群的社会建构过程,行业属性话语一直占据支配地位,其次是市场话语;合法性框架在专车阶段最为集中,但随着网约车新政的出台,合法性的争论基本终结(参见表2)。另一方面,从社会建构来看,从“打车软件”到“网约车”,其经历了“正-负-正”的演变(参见表3)。总之,随着网约车作为一个目标人群被建构,一方面,围绕网约车的话语争论逐渐消除,话语框架之间的统一性得以增强;另一方面,在终结话语争论的同时,网约车逐渐被建构为正面的和“值得”的,从而为政策设计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