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我国硒强化及富硒产品相关标准》

《表3 我国硒强化及富硒产品相关标准》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富硒农产品研究开发助力我国营养型农业发展》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制定富硒产品标准,保障产品品质,是规范富硒产业长远发展,保障国民健康的重要先决条件。我国富硒产品主要相关标准汇总见表3。2011年我国发布的《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规定:凡标注“富X”的矿物质,其含量应在营养素参考值的30%以上,硒的最新参考值为60μg·d-1,因此,凡标注“富硒食品”的硒含量下限必须在18μg/100 g以上[37]。2012年发布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批准了亚硒酸钠、硒酸钠、硒蛋白、富硒食用菌粉、L-硒-甲基硒代半胱氨酸等添加剂作为硒营养强化剂的来源,并规定了不同种类食品中硒的允许添加范围[37]。管理方面,我国已经发布了《富硒茶(NY/T 600—2002)》[41]、《富硒稻谷(GB/T 22499—2008)》[40]、《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08)》[44]、《富硒农产品(GH/T1135—2017)》[39]、《富硒大蒜(NY/T3115—2017)》[42]、《富硒马铃薯(NY/T 3116—2017)》[43]等国家与行业标准,对富硒茶叶、富硒稻谷、天然矿泉水以及富硒大宗农产品中硒含量进行了规定。其中,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总社发布的《富硒农产品(GH/T1135—2017)》规定了富硒农产品,包括谷物类、豆类、蔬菜类、肉类、蛋类等农产品硒含量和硒代氨基酸含量[39]。此外,我国湖北、陕西、江西等各个富硒地区也制定了相关的富硒产品地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