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定向增发新政、风险投资与企业定向增发折价率》
其中,After为衡量定向增发事件宣告时间的虚拟变量,以2017年2月15日作为时间间隔,将宣告日在2017年2月15日之后的定向增发事件赋值为1,其余为0,以体现定向增发新政这一时间变量对折价率的影响,其中VC×After为VC和After的交乘项。本文将定向增发划分为如前文那样的三类样本,并分别对上式进行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由表4可以发现,在考虑新政实施的影响后,风险投资降低定增折价率的结论未发生显著变化。
图表编号 | XD0084427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10.03 |
作者 | 宋贺、李曜、龙玉 |
绘制单位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金融管理学院、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