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描述性统计表:增发对象、保荐人声誉与定向增发新股折价率》

《表2 描述性统计表:增发对象、保荐人声誉与定向增发新股折价率》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增发对象、保荐人声誉与定向增发新股折价率》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表2是描述性统计结果。从表2可以发现,样本公司实施定向增发后定向增发的折价率(Discount)的均值为0.214,反映了在本文的定向增发公司中,定向增发折价率的平均水平达到了21.4%。样本公司实施定向增发后关联股东参与认购(Status)的均值为0.279,标准差为0.449,说明样本公司实施定向增发过程中大股东及其关联股东参与认购的比例达到27.9%。样本公司实施定向增发后大股东及其关联股东认购比例(Percent)的均值为0.126,标准差为0.263,说明样本公司实施定向增发过程中大股东及其关联股东认购的比例较高。保荐人声誉(Reputation)的均值为0.409,说明样本公司中有接近41%的公司是找了较高声誉的承销商来承销。公司性质(Stateowned)的均值为0.323,说明样本公司中有32%的公司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P)的均值为0.904,中位数为0.694,表现了我国公司治理结构股权制衡度普遍较低的水平,体现了大股东持股表现出“一股独大”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