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定向增发、大股东控制与企业创新的回归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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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增发、大股东控制权与企业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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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示10%的显著水平,**表示5%的显著水平,***表示1%的显著水平,括号的数字为双尾检验的t值

本文以全样本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均值32.0530为基准,将低于均值和高于(含等于)均值的样本分别划分为低控制权组和高控制权组,其中高控制权组样本量占比44.15%,低控制权组样本量占比55.85%。表5给出(2)式的回归结果,检验大股东控制权对定向增发与企业创新关系的影响。从表5的数据可知,在高控制权下,定向增发规模与大股东控制权的交乘项和上市公司创新投入强度的回归系数分别为1.1006(2.4276),且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在低控制权下,定向增发规模与大股东控制权的交乘项和上市公司创新投入强度的回归系数分别为-1.3662(-1.2586),同时也都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由此可知,大股东控制权处于低控制权组时,大股东的侵占效应占上峰,会削弱定向增发规模对上市公司创新投入的促进作用;大股东控制权处于高控制权组时,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创新投资持支持态度,会强化定向增发规模对创新投入的显著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