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稳健性检验:实际利润法识别的僵尸企业以及省份层面的检验》
注:下方括号内数字为聚类至省份的稳健标准误(robust standard error);***表示p<0.01,**表示p<0.05,*表示p<0.1。
二是僵尸企业的判别方法问题。本文更换僵尸企业的判别方法,采用实际利润法识别僵尸企业,得到僵尸企业变量Z2,重新作回归检验,结果如表5所示。市场化程度(Scope)与僵尸企业变量(Z2)显著负相关,市场化速度(Speed)对僵尸企业变量(Z2)不显著,从而验证了假设1的稳健性。
图表编号 | XD0072962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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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15 |
作者 | 张峰、丁思琪 |
绘制单位 |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丁思琪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