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实验前实验组与对照组拳法成绩的比较分析 (n=32)》
注:*该项P>0.05,表示该项比较无显著性差异。
由表1、2得知,进行实验前,对两组展开实战比赛演练,并综合拳法动作成绩,其据显示,以想象动作为主要训练方式的实验组被试的拳法成绩围绕70.5分波动,腿法则在70.1分左右波动,而以实践演练为主要训练方式的对照组的拳法成绩平均水平却在69.3分左右,腿法为72.3分左右波动,显示出在实验前两组在拳法和腿法水平上并无十分巨大的差别,而两表格的p值小于0.05也着重说明了这一点。为实验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保证了实验对象水平的公平性、科学性。
图表编号 | XD0062821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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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15 |
作者 | 俆磊 |
绘制单位 | 哈尔滨工业大学体育部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