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交通出行结构调整的碳减排潜力》
2015年武汉市交通出行碳排放即交通用地碳排放达215.16万t,其中出租车碳排放占6.77%,公交车碳排放占6.12%,城市内部民用车碳排放占86.96%,地铁碳排放占0.16%,碳排放主要集中在城市内部民用车上。在保持武汉总交通出行总客运量不变的情况下,若设定武汉交通出行结构调整到其他城市的水平,其碳减排潜力见表8。根据表8,当武汉交通出行结构调整到北京、上海、广州水平时,可分别减排14.35%、28.21%和35.87%;而调整到杭州水平时,则未能达到减排效果。北京、上海和广州的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均高于武汉,而杭州的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在5座城市中最低,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可实现交通出行碳减排[30]。
图表编号 | XD0049053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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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01 |
作者 | 刘晔、陈银蓉、袁凯华、刘秋彤 |
绘制单位 | 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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