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工业用地上能源利用结构调整的碳减排潜力》
2015年武汉工业用地上能源消耗碳排放达2219.15万t,其中电力碳排放275.55万t、煤炭碳排放1278.31万t、原油碳排放638.61万t、热力碳排放26.68万t,碳排放主要来自于煤炭消费。在保持武汉工业用地上能源消耗总量不变的情况下,若设定武汉工业用地能源利用结构调整到其他城市水平,其碳减排潜力见表5。从表5可见,当武汉工业用地的能源利用结构调整到北京和杭州的水平时,可分别减排19.5%和11.36%;而调整到上海和广州的水平时,可分别减排2.81%和4.76%。出现上述结果的原因是,北京和杭州高碳排放能源(煤炭和原油)占比较低,因此可在较大程度上减少碳排放。此外,上海工业用地的能源利用结构与武汉相似,因此调整到上海水平时对碳排放的影响相对较弱;而广州虽然煤炭消耗量高达50%以上,但电力消耗量高于40%,因此也实现了一定的碳减排。综上分析,逐步降低煤炭和原油等高碳排放化的石燃料消耗量,增加水电的使用是优化工业用地能源利用结构,是实现能源消耗碳减排的有效举措。
图表编号 | XD0049054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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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01 |
作者 | 刘晔、陈银蓉、袁凯华、刘秋彤 |
绘制单位 | 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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