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腐败与企业融资约束分国别工具变量检验结果》

《表8 腐败与企业融资约束分国别工具变量检验结果》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东盟五国腐败对企业融资约束影响效应的实证研究》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1)括号内的数据为经过聚类调整的标准差;(2)*、**、***分别表示显著性水平为10%、5%和1%。(3)Wald检验值为弱工具变量检验结果。

为解决回归结果有可能出现的内生性问题,本文首先使用工具变量归并回归方法(简称IV Tobit)对基准回归结果进行检验(1)。考虑到因为单个企业行为不会影响一个地区和行业的特征变量,而一个变量的地区和行业的平均值却与其本身相关,所以本文参考了Fisman&Svensson(2007)[19]、张璇等(2017)[20]对内生性问题的处理方法,以细分行业与细分地区的腐败平均值作为工具变量,并利用IV Tobit方法对工具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实证结果呈现在表8。结果表明五个国家样本中的一阶段估计F值均为显著,拒绝了弱工具变量的原假设,因此本文选取的工具变量具备外生性的要求,是较为理想的工具变量。此外,在二阶段回归中,除了泰国以外,其他四国腐败变量的回归系数及显著性并未发生明显改变,说明东盟四国的基准回归结果是无偏稳健的。但是在对泰国企业的回归中,有可能出现内生性的干扰,因此表现为基准回归系数为0.347 2(表3第3列)而工具变量回归中变为3.852 0(表8第3列)这一不太合理的回归结果。但是由于各国的回归系数仍然显著且符号并未发生改变,因此我们相信腐败对东盟五国企业的融资约束效应依然是客观存在的现实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