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地方主官”特征与地方政府债务关系的回归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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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官”特征与地方政府债务——来自我国29个省份的经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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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括号中为t统计值;“***”、“**”、“*”分别表示在1%、5%和10%显著性水平下显著。

“地方主官”特征与地方政府债务关系的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从回归结果可知,一是“地方主官”年龄和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变化呈现负相关关系,即年龄越大的“地方主官”所辖地区的政府债务规模越小,假设1得证。这是因为年龄较大的“地方主官”,特别是临近退休年龄的官员,其政治欲望较弱,晋升激励对其影响较小,通过举债融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较低。二是“地方主官”的任期与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变化之间具有显著正相关关系,说明“地方主官”在任时期越长,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就越大,假设2得证。三是相对于与中央没有政治纽带的“地方主官”,与中央有政治纽带关系的“地方主官”举债偏好较弱,假设3得证。这是因为与中央有政治纽带关系的“地方主官”,即曾在中央相关部门担任过重要职务并下派到地方的“地方主官”,更倾向于响应中央控制地方债务规模的政策,以期获得中央的肯定,从而获得更大的晋升机会,因而举债的积极性较低。四是“地方主官”的企业工作经历对地方政府债务膨胀起着促进作用,这说明有企业工作经历的“地方主官”更加倾向于运用举债方式筹集资金以加快发展地方经济,使得所辖省域政府债务规模扩大,假设4得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