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国家审计功能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回归结果》
注:*、**、***分别表示在10%、5%、1%的水平上显著,括号内值为t统计值。
为降低异方差和序列相关问题的影响,本文模型标准误采用了省份聚类的稳健标准误,同时控制了年度效应。表4列示了国家审计功能发挥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影响的回归结果。其中,第(1)列、第(2)列列示了审计违规金额(SJWG)对地方政府债务负债率(FZL)和债务率(ZWL)的回归结果,表中数据显示地方政府债务负债率(FZL)和债务率(ZWL)与审计违规金额(SJWG)均显著负相关,且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第(3)列、第(4)列列示了审计报告(SJBG)对地方政府债务负债率(FZL)和债务率(ZWL)的回归结果,表中数据显示地方政府债务负债率(FZL)和债务率(ZWL)与审计报告(SJBG)均显著负相关,且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第(5)列、第(6)列显示了审计建议(SJJY)对地方政府债务负债率(FZL)和债务率(ZWL)的回归结果,表中数据显示地方政府债务负债率(FZL)和债务率(ZWL)与审计建议(SJJY)均显著负相关,且分别在1%和5%的水平上显著。表4所列的回归数据表明,不同指标衡量下的国家审计功能发挥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回归结果表现出高度一致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与国家审计功能发挥呈显著负相关关系,有效支持了假设1,即国家审计功能的发挥能够有效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审计功能的发挥效果越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越低。
图表编号 | XD0055380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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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05 |
作者 | 仲杨梅、张龙平 |
绘制单位 | 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