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删除题项后的解释总变异量》
第二次探索性因素分析共抽取5个主因素,累积解释总变异量为74.176%,且每个主因素对总变异量的解释程度均在11.000%以上(见表4),说明这5个主因素可以解释原变量的绝大部分结构,反映绝大部分原始信息。并且每个题项都仅在一个主因素上表现出较高的负荷值(大于0.600标准),如表5所示,说明该量表具有良好的聚合效果。
图表编号 | XD00218544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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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31 |
作者 | 李随成、栗玉忠、李娜 |
绘制单位 | 西安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西安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西安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