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数字金融与实体企业金融化》
注:(1)括号内是t值;(2)***、**、*分别表示在1%、5%和10%水平上显著;(3)标准误经过企业聚类调整。下同。
表3报告了数字金融与企业金融化的基准回归结果。第一列为仅控制年度和行业固定效应的回归结果。第二列为加入所有控制变量之后的回归结果,Fin的系数为-0.0422,在1%的水平上显著,证实了数字金融的发展对实体企业金融化的抑制作用,假设1得以验证。这意味着数字金融改善了传统的缺陷,提高了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了金融服务门槛和成本,能够更好的发挥金融服务实体功能,促进金融和实体的良性互动,进而激发实体企业活力,抑制实体企业金融化。
图表编号 | XD00217161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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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01 |
作者 | 吕志军 |
绘制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