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环境信息质量保障的政策工具》

《表2 环境信息质量保障的政策工具》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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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信息质量保障制度的演进脉络和改进方向——基于83份法规和政策文本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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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从种类上来看,政策工具的使用从简单走向复合(见表2)。我国环境信息质量保障呈现出由单一的命令控制型为主转向三种政策工具相结合的总体趋势,政策工具的使用愈加丰富。从立法取向上来看,政策工具的选择逐渐从“义务本位”走向“权利本位”。命令控制型工具的特征是要求其控制对象遵守强制性要求,即以履行义务作为主要特征。市场激励型工具则强调企业从维护和实践的角度参与到环境监测和评价等行业中,并得到相应的政策优惠,即以获益权利为主要特征。公众参与型工具的核心是参与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尤其强调赋予公众监督的权利,以及政府对该权利的保护,实质上属于权利本位。从政策工具的作用方式上来看,由直接管制向联合管制转变。近年来,我国在强调直接管制的同时逐渐加入了“社会监督举报—政府惩治”的模式,例如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监督举报纳入“12369”环境保护举报和“12365”质量技术监督举报受理范围,或将失信企业、环境信息造假企业名单公开等(1)。2004年后联合管制模式总体呈上升趋势,2019年市场激励和公众参与型工具的使用占比合计约40%,其间有近2至3倍的提升,社会各界以此更加全面地参与环境信息质量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