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5年垦区与农区耕地利用效益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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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西部垦区与农区耕地利用效益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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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行政区为基本评价单元,对比分析2015年垦区与农区耕地利用效益差异(表2)。垦区耕地利用经济效益为0.631,比农区高30.17%。垦区种植业劳动效率、技术产出和粮食播种单产等指标超出农区一倍。由于垦区实行土地规模化经营管理,各农场种子公司统一供种,推广技术,作物单产水平高。此外,垦区机械化程度高,2015年北安管理局和九三管理局农业生产田间综合作业水平达98%以上,农业机械总动力127.9万kW,飞机作业面积24.50万hm2,农用大中型拖拉机5 809台,联合收获机2 046台;垦区耕地利用社会效益为0.768,超出农区38.31%。垦区人均粮食产量10 547.57 kg/人,超出农区3倍,人均种植业产值、人均耕地面积和农业从业人员人均纯收入约为农区的2倍。由于垦区实行土地规模化经营,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强,粮食产量高,且垦区人口仅为农区的1/7,社会满足程度高,对社会发展水平促进作用较大;垦区生态效益为0.413,略低于农区,其万元产值能耗和复种指数低于农区,但单位耕地化肥及农药施用量高于农区。垦区实行规模化经营,相比农区的分散经营,在能源利用上集约化程度高,但为保证粮食产量,化肥和农药施用量高于农区,对耕地造成一定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