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新股发行监管与IPO定价》
注:*、**、***分别表示在10%、5%和1%水平显著(下表同)。
本文检验了新股发行监管与IPO收益之间的关系。表3的前四列发现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可以有效降低IPO定价能力。控制其他变量后,新股发行监管对IPO首日超额收益(R1)和短期持有期收益(R20)的回归系数分别为-2.965和-2.241,且全部在1%水平下显著,说明新股发行监管的市场化改革可以有效降低IPO溢价,减少IPO异象,支持了本文的假设1。从控制变量看,发行费用和新股规模对IPO定价能力也具有显著影响,发行费用越高,IPO收益越大,新股规模越大对短期收益具有负影响。
图表编号 | XD00204229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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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3.20 |
作者 | 刘鸿雁、李林波 |
绘制单位 | 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