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新股发行制度与市场表现(1991—2019年)》
根据我国股票发行市场的制度特征,本文从审核制度和定价制度等方面阐述1991—2019年的新股发行制度变革历程,表1简要介绍了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措施和市场表现。1991—2005年审核制度完成了从审批制、额度管理、指标管理到通道制和保荐制的过渡,发行价格从固定价格到限定发行市盈率上限,逐步提高了发行人的自主定价能力,发行价格更加符合市场需求。从行政色彩浓厚的市场管制到具有市场化成分的市场决策[15],渐进的制度改革促使市场交易回归理性,IPO首日收益从1993年的486.5%下降到2005年的97.31%,新股破发比例(IPO首日收益小于等于0)从22.4%下降到1.1%。值得注意的是,监管机构对企业上市依然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大打折扣。2005—2015年坚持保荐制和询价制,在实施过程中对一些关键环节进行改进,但定价制度呈现市场化与逆市场化的反复,对发行市盈率隐形指导(30倍)到放开再到控制,导致IPO首日平均收益呈现“U型”特征———IPO首日平均收益从138.95%降低到24.82%,2014年之后上升到44%(涨幅限制),相反新股破发比例呈现“倒U型”特征(0.4%~28.5%~0)。这种发行制度不利于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
图表编号 | XD0020422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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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3.20 |
作者 | 刘鸿雁、李林波 |
绘制单位 | 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