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高等教育合作模式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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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大学”倡议及其对“一带一路”高等教育合作发展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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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合作由来已久,不同高等教育机构之间的互补可以更好地促进人才培养。尤其是近年来,面对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对知识、创新和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多的政府和高等教育管理者把机构合作当作满足需求的有效解决之道。国内学者把高等教育的合作分为契约模式、经济模式、共享模式等10余个类型[11]。事实上,这些合作类型按照机构之间合作的密切程度可以归纳为3个级别(见表2)。第一个级别是愿景级合作,以互补性需求为共同愿景,合作的方式主要是部分资源共享或以协议的方式提供多边教育服务;第二个级别是战略级合作,以学分和学位互认、部分课程的互选以及共同开发课程体系或成立分支机构为主要特征;第三个级别是生态级合作,即以高等教育生态系统的视角进行深度合作,如以高等教育机构合并或共享校园的方式组成一个新的高等教育联合体。“欧洲大学”倡议的核心是建立生态级高等教育合作,它的意义在于突破了其他生态级合作对于地域的束缚,提出了成立跨越时空的校园的新举措,是高等教育生态级合作模式的新尝试和新探索。参考欧盟对“欧洲大学”的定位,可以把这种新型合作模式命名为未来大学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