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教育者计算思维与学科教学融合的能力体现》

《表6 教育者计算思维与学科教学融合的能力体现》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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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计算思维为智能时代的教育赋能——ISTE《计算思维能力标准(教育者)》解读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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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教育者特别是学科教师来说,其计算思维能力的出发点与落脚点都是学科教学,这一点在《标准》各个部分的阐述中均有所体现。换言之,计算思维与学科教学的融合,除了体现在“作为计算思维融合的促进者”部分以外,还贯穿于整个标准之中(见表6)。例如,在“标准1:计算思维学习者”部分,强调了学科教师要具备“如何使用丰富的数据或内容解决特定的学科问题”的能力,并能将其与计算思维实践和计算机科学概念联系起来;在“标准3:围绕计算的协作”部分,强调了教育者要与学生、与学科教师一起,围绕计算思维开展协作;在“标准4:创新与设计”部分,强调了创新性计算思维学习环境与学科活动的设计;在“标准5:计算思维融合的促进者”部分,则进一步强调了教育者要具备将计算思维与学科教学融合与评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