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不同土地出让方式下总指数和分地区回归结果》

《表6 不同土地出让方式下总指数和分地区回归结果》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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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财政的经济增长质量效应研究——基于“五大发展理念”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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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F_2,LF_3分别表示协议出让方式下和“招拍挂”出让方式下的土地财政,衡量方法为各土地出让方式下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与各省年常住人口数的比值。具体来说,协议出让方式下人均土地财政收入(LF_2)=国有土地供应协议出让成交价款/各省年常住人口数;“招拍挂”出让方式下人均土地财政收入(LF_3)=(国有土地供应招标出让成交价款+国有土地供应拍卖出让成交价款+国有土地供应挂牌出让成交价款)/各省年常住人口数。考虑到面板数据可能存在的非线性关系及非平稳序列等计量问题,此处仍然采用取对数的形式,即LnLF_2和LnLF_3。具体实证结果如表6、表7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