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不同土地出让方式下分指数回归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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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财政的经济增长质量效应研究——基于“五大发展理念”的视角》
LF_2,LF_3分别表示协议出让方式下和“招拍挂”出让方式下的土地财政,衡量方法为各土地出让方式下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与各省年常住人口数的比值。具体来说,协议出让方式下人均土地财政收入(LF_2)=国有土地供应协议出让成交价款/各省年常住人口数;“招拍挂”出让方式下人均土地财政收入(LF_3)=(国有土地供应招标出让成交价款+国有土地供应拍卖出让成交价款+国有土地供应挂牌出让成交价款)/各省年常住人口数。考虑到面板数据可能存在的非线性关系及非平稳序列等计量问题,此处仍然采用取对数的形式,即LnLF_2和LnLF_3。具体实证结果如表6、表7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74539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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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06 |
作者 | 詹新宇、苗真子 |
绘制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