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莲子产品主要贸易地黄曲霉毒素限量规定》
黄曲霉毒素是曲霉菌的次生代谢产物,是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划定的一类致癌物质[3],主要包括黄曲霉毒素B1、B2、G1、G2、M1、M2等类型衍生物,其中以B1的毒性最强,常污染花生、核桃、莲子等坚果及玉米等粮食作物,黄曲霉产生黄曲霉毒素主要受温度和湿度影响[4]。我国莲子产品主要由广东、福建、湖北、安徽等地企业出口,出口主要贸易地对黄曲霉毒素限量要求如表1。
图表编号 | XD00172853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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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01 |
作者 | 陈泽宇 |
绘制单位 | 三明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