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机构投资者持股的治理后果——实业投资》
注:***、**、*分别表示在1%、5%、10%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t值。
本文从抑制金融资产投资、促进实业投资视角给出了机构投资者持股参与公司治理的证据。本文的研究不仅有利于理清当前我国机构投资者在资本市场发挥的价值导向作用,在当前实体企业“脱实向虚”日益严重的背景下,也为政府引导我国实体企业“脱虚入实”提供了股权结构的证据支持。异质性机构投资者的研究有利于政策制定者对大力推动何种类型机构投资者发展提供借鉴。产权异质性的机构投资者治理作用的研究也为当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引入非公资本提供了借鉴:即国有企业应该更多地引入具有长期价值导向的机构投资者,尤其是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从而有效提高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水平,积极引导国有企业资金投向,推动国有企业进行更多长期价值型投资。
图表编号 | XD00169608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6.25 |
作者 | 陈旭东、卫聪慧、刘嫦 |
绘制单位 | 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公司治理与管理创新研究中心、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公司治理与管理创新研究中心、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公司治理与管理创新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